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经学校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一、推荐、选拔岗位

(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共6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最终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人,实行轮值制度。

(二)基本条件:1.全日制在校学生;2.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自觉在实践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4.热爱团学工作,积极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未曾受到校级及以上违规违纪处分,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三)岗位条件1.担任满一届校、院团学组织学生负责人,或担任满两届校、院团学组织(含班级、社团)学生干部;2.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学生骨干,鼓励入选省级、校级“青马工程”的学生积极报名;3.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5.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技能。

二、推荐、选拔流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才兼备、人岗匹配”的标准,择优选拔,选拔程序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选拔、民主考察和公示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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