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2018〕17号 关于李海生、肖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学院团委考查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职务作出如下调整:

任命 李海生 同志为学院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代理)主任

任命 肖  瑶 同志为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艺术团团长

免去 李海生 同志学院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郑永健 同志学院团委宣传中心策划部部长职务

免去 王  文 同志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任命同志聘用期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日后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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