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7 点击量:3659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团委 ☑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6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3 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 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 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已经召开即为达标) | ☑达标 □未达标 | 最近一次召开日期:2020.11.27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会主席团的带领的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院和同学之间的纽带。
第二条 本会恪守成都理工大学“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校训,坚持“求真、务实、高效、创新”的态度,遵循“以诚待人、以信服人”的思想,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自身职能,以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真正起到学校与同学间的桥梁作用。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一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们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 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当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 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五条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通过复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 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 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 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 遵守校规校纪,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 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本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一) 本会的各级组织均由民主选举产生;
(二) 本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节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召集。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且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提出要求,学生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上级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
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学代会筹委会),其成员主要由学生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
(一) 听取和审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 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 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校工作的呼请。
(六) 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七) 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系)、年级。其中非校、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代表的权利:
(一)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 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体提出议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三)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 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 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 积极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 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 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校级学生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校级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 ,设主席团成员3名,下设办公室、艺术部、服务部、实践部、创新创业部5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3名。学生会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召开,其任期相应改变。
主要职责:
(一)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二)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委员会人事安排;
(三)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四) 选举常务委员会并监督其工作,听取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罢免不称职常务委员,撤销常务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五) 选举主席团,根据常务委员会提议表决罢免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六) 筹备和召集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收集委员工作议案、代表日常提案和会员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处理,维护会员正当权益。
第三节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和学生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四章 学院(系)学生会
第十六条 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系学生会”)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七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校学生会与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召开 ,召开前须经由学院党委批准、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 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 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 系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系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四) 系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 系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 ,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基本条件:
(一)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
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 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建立主要学生干部向学生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千部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二十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定权属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郑佳怡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8级 | 22 | 否 | 校学生会主席团 |
2 | 高沁雪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8级 | 16/384 | 否 | 校学生会主席团 |
3 | 李林忆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8级 | 22/87 | 否 | 校学生会主席团 |
4 | 罗添羽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8级 | 10/198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5 | 罗志强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12/269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6 | 赵韵婷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9级 | 94/96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7 | 江小月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2/116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0 | 曾静洪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9级 | 38/106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1 | 叶晟良 | 共青团员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9级 | 12/255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2 | 贺露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9级 | 16/96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3 | 张渊杭 | 群众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47/194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4 | 魏雨兵 | 共青团员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9级 | 36/255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5 | 魏成程 | 共青团员 | 自动化工程系 | 19级 | 64/89 | 否 |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 |
16 | 王真珍 | 中共预备党员 | 管理系 | 18级 | 6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17 | 侯兰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2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18 | 邹彤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65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19 | 朱俊豪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9级 | 1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20 | 王奇 | 共青团员 | 自动化工程系 | 19级 | 34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21 | 高昂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51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22 | 李雯 | 共青团员 | 外语系 | 19级 | 45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23 | 郑丹 | 共青团员 | 外语系 | 19级 | 42 | 否 | 学生会创新创业部负责人 |
24 | 陈林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38/253 | 是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25 | 胡杨森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06/253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26 | 郭欣 | 群众 | 经济系 | 19级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
27 | 彭龙辉 | 共青团员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9级 | 5/66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28 | 张浩 | 共青团员 | 自动化工程系 | 19级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
39 | 吴倩男 | 共青团员 | 英语系 | 19级 | 18/214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0 | 樊宇琪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察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214/269 | 是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1 | 易梓海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38/269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2 | 刘楚训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 | 19级 | 10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3 | 施欢雨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29/195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4 | 张似锦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9级 | 150/430 | 否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5 | 陈林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38/253 | 是 | 学生会服务部负责人 |
36 | 李平西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8级 | 220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37 | 肖炜航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8级 | 77 | 是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38 | 黄涛 | 共青团员 | 自动化工程系 | 18级 | 21/78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39 | 王新宇 | 共青团员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8级 | 96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40 | 崔文琦 | 共青团员 | 经济系 | 18级 | 3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41 | 贾奕婷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8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42 | 张思雨 | 共青团员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9级 | 149 | 否 | 学生会艺术部负责人 |
43 | 张燕琳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80 | 否 | 学生会实践部负责人 |
44 | 刘珊珊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56 | 否 | 学生会实践部负责人 |
45 | 陈芷涵 | 共青团员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 19级 | 16/8 | 否 | 学生会实践部负责人 |
46 | 赵芮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19级 | 12/253 | 否 | 学生会实践部负责人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经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报校党委批准后,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额为25名。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会的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时,严格依照主席团成员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见本办法二)进行,把符合条件、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同学推荐上来。
(二)坚持民主推荐的原则。做好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推荐前,对广大同学宣传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和对人选的基 本要求,要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展示拟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组织广大同学充分酝酿,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推荐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学院团组织确定主席团成员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须为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 行端正, 积极上进,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4.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 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等各方面都能起 到模范带头作用; 6.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 力; 7.须有至少一年的学生工作经历。
三、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选名单
各选举单位根据《关于筹备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相关规定,在学校团委指导下,组织广大同学按照要求酝酿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选名单。
(二)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推荐名单各系团总支对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选名单进行研究,确定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
(三)综合考核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联合,从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违纪违规情况、群众反映等方面对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审核,确定无异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
(四)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学校召开党委会,对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程序、遴选 条件、候选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审议,最后产生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 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 极参与。
(二)广大学生和学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 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三)在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过程中,各系团总支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班级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加强领 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四)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 及时与筹委会沟通,注意各环节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 到整体进程。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地点: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代表数量:225人
主要议程:
一、预备会议
奏唱《团歌》,升旗;
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听取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建议名单;
审议通过各组名单;
通过大会日程(草案);
宣读大会须知。
二、开幕式
宣布大会开始;
奏唱《国歌》;
介绍到会领导来宾;
院领导讲话;
学生代表宣读选举承诺书;
全体人员合影
三、正式会议
听取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汇总);
《学生会章程》(是否存在、修改及说明)
听取前一年学生会工作报告(2020年);
休会
四、大会选举
大会通过《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通过《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宣读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宣读大会选举注意事项宣读;
选举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宣读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及新当选委员名单;
大会闭幕;
致闭幕词,奏唱《团歌》;
合影。
五、第五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执行主席;
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新当选委员会成员代表发言;
校团委老师讲话;
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合影。
宣传报道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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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全院普通本专科生。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院党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25人。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青年学生,起到带头作用;
5.关心和支持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院的决定及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采取班级民主推选方式产生。各班应组织本单位成员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简单多数当选的方式选举产生一般代表人选。单列代表预备人选按照所属班级划入各选举单位,名额指标单列,通过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半数同意通过当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单列代表人选。
2.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推选的代表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构成是否合理,代表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3.大会筹委会将根据代表构成情况,以有利于大会讨论和代表行使权利为原则,组建若干个代表团。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印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的通知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将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
2020年11月4日,党委书记柯崎主持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听取了校团委副书记程一直关于召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代会的请示汇报和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选聘情况的汇报。
学校党委于2020年11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关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批复》,要求学校团委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委全面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坚定落实学生会改革的各项举措,完成学生会改革的主要目标,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引领全校青年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程一直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胡迪 | 是 |
注:成立有研究生会的高校应分别完成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