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干部任用制度



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和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助手,在保持高院的稳定和发展和带动和促进学院团委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院风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应该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促进学生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学生干部包括院、系、班各级团学干部及学生社团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任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院规、院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3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不得有重

修记录,毕业班学生干部要求计算机、英语过级。

6提调和任用必须通过相关部门为期至少一个月的量化考核。

第四条: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及程序

学生干部的产生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

1、           班级学生干部主要通过个人申请及班级民主选举与辅导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3系级学生

2、    系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学生,通过竞聘等方式,由所在系考核产生。4

3、    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系推荐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学生干部,通过竞聘方式,由学院团委考核产生。5

4、    社团干部主要由各社团民主选举并通过学院团委考核产生。要由各社团民主选举并通过学院团委考核产生。

 

学院学生干部的考核任免制度

()、政治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为学院发展奉献青春。
(
)、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各学期不得出现重修科目,争取在毕业之前通过各类等级考试。
(
)、工作要勤奋。胜任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加强与学院各级团组织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在学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正确处理团干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工作与个人感情的关系。如工作上有重大失误,或人为地影响工作顺利进行,将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资格,特别严重的予以免职。
(
)、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同学的知心朋友。不得为个人谋私利,不得搞帮派,搞分裂,不得滥用职务,否则将取消当年优秀干部评选资格,特别严重的予以免职。
(
)、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的监督。

六) 全体学生干部实行试用制,在一个月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免职。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由团委书记提名,报团委常委会审批,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级部长(主任、会长、总支书记)分别由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提名,报团委常委会审批,院级副部长(副主任、副会长、总支副书记)由部长(主任、会长、总支书记)提名,报团委常委会审批;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由系团总支提名,报团委常委会审批。系级正、副部长(主任、会长)由系团总支讨论任命,报院团委批复。  

学生干部提调任用具体程序

1自荐或由系团总支、学生分会、部门负责人推荐。
2
、 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同意。
3
、 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征得所在系团总支同意。
4
、 报委员会或常委会批准。                 受聘同学一经录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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