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01 点击量:685
会 议 管 理
一、会议监管部门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保管会议室钥匙,监控各部门会议进程。负责接收各部门《周前例会表》等。
二、团委组织部每月负责向各部门印发四份《周前例会表》。
三、院团委纪律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场记录。
会 议 计 划
一、院团委、学生会、系(总支)、社团联合会所有部门及各社团必须制定月度会议计划,内容至少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与会者,会议议程及结束时间等。
二、每周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召开周前例会。
三、凡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的部门或社团,需提前上报,经直属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
会 议 纪 律
一、按时到会,迟到或不到需具备假条。
二、未假而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旷会处理。
三、保持会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手机应尽量调整到关机状态。
四、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五、除相关部门外,其他与会者也必须作相应的会议记录。
六、严禁吸烟。
会 议 考 勤
一、会议考勤由院团委(各系总支)组织部负责。
二、院级各部门的会议考勤情况要及时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三、会议考勤的真实性由院团委纪律监督检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抽查。
四、连续两次无故缺席者或一月三次无故缺席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要求其作深刻检查。
五、会议请假必须符合真实情况。若经查实与请假情况不符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六、一学期请假和缺席累计超过五次者,将取消其任何评优资格。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00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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