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宣传类学生内部资料与海报张贴管理制度(试行)



为改善我院宣传类学生内部资料与海报张贴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督促各个宣传组织更好的展开自身的工作,把我院的宣传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我部门特指定《宣传类学生内部资料与海报张贴管理制度(试行)》。

我院现有“海报栏”和“橱窗栏”两类宣传阵地,按照指定的的区域,各部各系都有自己的张贴阵地。则我们对“海报”和“橱窗”的张贴都有一定的要求:

(一): 内容健康,能体现我们当代大学生具有的素质和内涵。

(二): 对于海报的纸型都采用半开大小(78cm×55cm的进行张贴。

(三): 海报张贴最多不得超过两天,橱窗张贴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四): 严禁用胶水双面胶进行张贴,提倡使用透明胶带。

(五): 各个宣传阵地都要保持整洁,应有专门对海报橱窗进行管理的人员。

(六): 所有张贴的海报,都需上交院团委宣传部进行审查,盖章同意后转交团委策划部学生内部资料管理办公室,由策划部学生内部资料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相应的海报号,指定张贴。审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1330,晚上730?930,周日晚上730?930

(七): 严禁个人私自在宣传栏进行张贴,如有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 凡通知类海报,每月由院组织部向各系宣传组织统一发放通知号,所张贴通知必须加盖该宣传组织所在系总支的公章,团委各部门通知号由组织部发放至院宣传部统管。

(九):凡是商业性质的海报需与团办联系商谈其张贴相关事宜再由其相关部门发放进行张贴。

 

院团委宣传中心宣传部

二○○四年四月九日

  

文章录入:策划部    责任编辑:策划部  

学院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政编码:614000
版权所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