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发[2007]5号



 

关于2006-2007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支部:

    2006-2007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紧密围绕学院

党政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注重团

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开展富有实效的青

年志愿者活动和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我院团的各项工作取得

了较好的成绩,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生力军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

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今年是建团85周年,为表彰

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引导,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的作用,院团委

决定开展2006-2007年度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共青团评优工

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全面做好2006-2007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

作,使该项工作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院团委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成立2006-2007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评选工作评审小组。

组  长:林娟

副组长:杨稀

成  员:唐晓龙 高恒 唐智  李隆刚  郭培源  李文博  刘向

二、奖项设置: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总支”

2个、“优秀团支部”20个,“优秀团干部”60人、“优秀团

”100人、“优秀青年志愿者”20人。

    三、评选范围:

    学院八系团总支,2004级本科、2005级本专科所有支部及全体

团干部和团员;2006级团干部和团员不参加本年度评优,但必须

按规定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其评选结果计入下一年度评选工作考

察;获得成都理工大学2006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同学原

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注意事项:   

    请各级团组织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入手,站在提高团的总体工

作质量的高度重视上述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把关,根据本

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必须在4月24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联系团委书记室。

联 系 人:杨稀

联系电话:7820150

附:1、《2006-2007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评选工作  通知

报送:学院党委、成都理工大学团委、学院领导、各职能部门

发:  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存档(2份)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7年4月5日印发

 


打印:李                      校对:杨                               (共印25份)

附1:

2006-2007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为了本次评优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使之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评选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细则

    1、评选标准:参照《共青团手册》

    2、评选程序:

    (1)各团总支上交书面申请及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及最后自我总结自评材料确定基础分;

    (2)组织答辩,由评委现场对答辩评分。

    (3)根据各系的总分排出名次,然后由团委评审小组会讨论决定,评出两个“五四红旗团总支”;

    (4)团委对获选总支进行公示。

 

    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细则

    团支部作为团的基础组织,是团工作的重点。为了能积极有效地推动各基础团支部开展工作,促进各支部工作的积极性,突出共青团的先进性,有利于自身职能的再认识和再建设,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1、评选标准:参照《共青团手册》

    2、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各参评支部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申报奖项所强调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所在系团总支提交书面申请;

(2)系团总支初评: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系团总支对各支部进行初评(参考《优秀团支部评选细则》),并将初评结果上报院团委组织部;

(3)复审:在各系团总支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选名单;

(4)确定获奖支部:团委组织部将入选名单上交团委评审小组,经评审后最终确定获奖支部;

(5)团委对获选支部予以公示。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细则

    1、评选标准:参照《共青团手册》

    2、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动员后,在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支部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生效);

(2)系团总支进行初评后,本人填写申报表,并与个人申报材料一道上报团委组织部;

(3)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

(4)团委对获选个人予以公示。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细则

1、评选标准:

    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从非毕业年级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系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会员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具有“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2)学习勤奋努力,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重修科目;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并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评选程序:

(1)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系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会长或分会会长写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经相应团组织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会长或分会会长报推荐材料到院团委组织部,经初评后填写申报表;

(3)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

(4)团委对获选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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