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2010]18号关于交纳2010年9月—2011年8月团费的通知



各总支、各支部、各团员:

根据《团章》的要求,全院团员将于十月中旬交纳20109月?20118月团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交纳标准:每人5/年;

2、请各团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团员团费的交纳,于1018日将本支部交纳的团费交到各系总支组织部,并由各系总支组织部于1019日中午1300交到团委办公室;

3、各团支部书记交团费后请主动索取交款凭证,并妥善保存;

4、团员证由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在缴纳团费的同时进行注册,并返还各支部;

5、请各团支部书记认真填写《共青团工作手册》,以便备档。

6、如有补交以往团费的团员应主动将所欠团费交到所在团支部书记处,并说明原因。补收标准为:按现行收费标准收取,支部书记请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交于所在总支组织部;

7、在交纳团费的过程中,如发现多收、滥收等现象请直接向团委书记办公室反映(电话:7820150)。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关于  交纳团费  通知

抄送:学院党政领导,本部团委,存档(2)。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921日印发

打印:路            校对:吴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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