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任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
众性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我院体
育运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此召开学院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四、竞赛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2日。
五、竞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组:
径赛:
1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
米、
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
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
2、女子组:
大众健美操第三套等级动作(一级)
径赛:
1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
米、
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
铅球、铁饼、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七、参赛办法:
1、凡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竞技比赛的学生均可
报名参加。
2、报名时以系为单位,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各队每个单项可报六
人,每人限报二个单项,另可兼报二个接力赛。
3、接力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
4、参赛单位:
(1)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2) 管理系
(3)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4) 经济系
(5) 土木工程系
(6) 外语系
(7) 艺术系
(8) 自动化工程系
八、竞赛办法
1、各项比赛的裁判规则均按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审定的《田径竞赛规
则》执行。
2、决赛时若遇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田赛运动项目(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和径赛100
米、200米、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有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
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按大会编排分组一次决赛。
九、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1、健美操比赛录取前八名,按40、35、30、28、26、24、22、20计
分
2、各项比赛(5000米、3000米及接力赛除外)均录取前八名,按9、
7、6、5、4、3、2、1 计分。
3、当参赛人数不足规定录取人数时,则按参加人数减一录取名次计分。当
参赛人数不足三人,取消该项目。
4、接力赛录取前五名,按双分计分,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均取前
十名,按11、9、8、7、6、5、4、3、2、1计分。
5、打破已承认的学院记录团体总分加10分,并给予个人奖励。
6、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分别得分所累计,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一、
二、三名,女子团体总分一、二、三名,如遇总分相等,以打破纪录多者
列前,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健美操比赛按得分分值
分别录取前八名。
7、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四名(其中两个名额为健美操名额)、体育道德
风尚奖两名,由主席团成员,及各队领队投票产生。
8、本次比赛设男、女优秀运动员奖各一名。
9、获团体各名次和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各单项获奖者,优秀运动员奖分别
授予锦旗,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10、如发现运动员冒名顶替,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其个人及所属的
单位进行处罚,以及取消本单位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
11、本竞赛规程经筹备小组研究决定公布执行,未尽事宜由筹备小组讨论
修改和决定执行。
12、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学院运动会筹备小组。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运动会筹备小组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