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任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
众性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不断提高我院教职员工身体素质,促进我院
体育运动广泛开展,为此召开学院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四、竞赛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2日。
五、竞赛地点:学院田径场、篮球场、一公寓区乒乓球场。
六、竞赛项目:
教工团体组:四男四女50米混合接力赛、乒乓球团体赛
教工男子组:(甲组35岁以上、乙组35岁以下含35岁)
100米、400米、1500米、铅球、一分钟定点投篮、
跳远。
教工女子组: (甲组35岁以上、乙组35岁以下含35岁)
100米、400米、800米、铅球、立定跳远、
一分钟计时跳绳。
七、竞赛办法:
1、凡我院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时以系(队)为单位,各单位可报(甲、乙)男、女各一队,各队每
个单项可报三人,每人限报二个单项(可兼报团体赛)。
3、各项比赛的裁判规则均按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审定的《田径竞赛规
则》执行。(四男四女50米混合接力赛、乒乓球团体赛、立定跳远、一分
钟定点投篮、一分钟计时跳绳除外)。
4、决赛时若遇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乒乓球团体赛除
外)。
5、所有的项目按大会编排分组一次决赛。
6、参赛单位:
(1) 学院机关代表队
(2) 基础教学部代表队
(3)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4) 管理系
(5)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6) 经济系
(7) 土木工程系
(8) 外语系
(9) 艺术系
(10) 自动化工程系
八、名额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比赛按 14、
10、8、6、4、2计分,乒乓球团体赛录取前三名,不计入团体总分。
2、当参赛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则减一录取。该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
消该项目。
3、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共同得分所累积,录取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如
遇总分相等,则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以获得其它名次(如二、三
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4、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授予奖牌,各单项前六名的运动员,给予物质奖
励。
九、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学院运动会筹备小组。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运动会筹备小组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