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12 点击量:976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长期以来,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高校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2011年暑期学院团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学院领导的要求,向全院各团总支、团支部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成理工团[2011]16号),并印发暑假社会实践情况登记表,继续号召全院同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各团总支、团支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做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认真对待。同学们在走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运用实际,提高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充分展示了学院学生的风采。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同学勇于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特开展本次评优工作。
评优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30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对待本次社会实践的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评优推荐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团委组织部、社会实践部。
附:《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细则》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暑期社会实践 评优工作 通知
打印:熊 校对:路 (共印26份)
附件: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细则
一、评优比例
优秀个人奖,占各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优活动总人数的2%。设一等奖占优秀个人奖数的15%,二等奖占优秀个人奖数的20%,三等奖占优秀个人奖数的30%,优秀奖占优秀个人奖数的35%。
二、评优原则
1、参与评优的资格
各个参加评优的学生所在系团总支能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抓落实,积极发动学生参加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及时把学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通知到学生,并督促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严格执行学院团委对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优秀个人奖是颁发给参加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个人,需要参加评优的个人无安全事故和违纪行为,无虚报、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无不良影响;如果出现任一违反以上要求的行为或事件,一经查实,取消该系所有学生评优资格。
2、评优的具体内容
评优过程采用积分方式,总分15分,按程度评分,最后积累总分,按照分数高低,评优比例选出获奖者。
具体评优参考以下几点:
(1)、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热心助人。(1.5分)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对单位交给的工作尽职尽责。(2分)
(3)、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1分)
(4)、社会实践活动是否以服务于社会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宗旨,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是否以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主线。(2.5分)
(5)、实践中是否以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工作态度端正,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管理,始终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遵纪守法。(2分)
(6)、完成报告的态度是否认真,内容是否充实,是否切合实际,具有真情实感。(1分)
(7)、报告是否可以体现该学生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要看所写的内容是否具有价值和理论性。(2分)
(8)、实践人员所在单位的评价和意见,注意所写内容是否与所在单位相符合,公章是否具有权威性。(1分)
(9)、从自我介绍中,自己获取了哪些优秀成果,是否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当获得劳动成果时,对自己的假期实践有何感想。(2分)
三、评优程序
申请参加评优的学生需要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1暑假社会实践情况登记表》,经各系团总支资格审查初审,最终由学院团委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