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20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近几年来,学院学生社团积极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为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学院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社团不断增多,部分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暴露出来一些问题。为了加强社团组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团工作程序,引导学生社团组织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经学院团委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社团管理体制,促进学生社团良性发展

1、所有学生社团在近期重新注册确认(社团名称、社团注册表、社团章程、社团机构等);凡成立新的学生社团,按照社团成立要求规定经学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方能成立,各系不得私自成立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新社团必须与学院其他社团性质不相冲突。

2、学生团体联合会受学院团委指导,负责对各学生社团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展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每年9月,由学院团委委托学生团体联合会对现有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凡没有按规定进行重新登记或不符合程序的社团一律注销。

3、学生社团所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事先计划、事后总结、一事一报”的制度。

二、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明确指导老师职责 

1、每个学生社团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职责 

(1)学生社团成立或变更时,负责指导起草和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2)负责社团主要学生负责人的指导和培养,确保社团负责人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突出;

(3)审定并指导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指导社团的换届、纳新和日常管理;

(5)了解和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监管

1、各学生社团须接受学院团委的监督,学院团委每年9月与学院各学生社团签订明确的学生社团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2、学生团体联合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学生社团成立或变更的初审;

(2)在征求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对社团主要学生负责人的考察和初审;

(3)对学生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督;

(4)监督社团的换届、纳新和日常管理;

(5)了解和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

(1)校内活动提前2周提交活动审批表,校际活动提前1月提交活动申请表;

(2)指导老师、学生团体联合会签署意见;

(3)学院团委审查批准。

4、学生社团须在学院团委监督下开展积极、健康、高雅的活动,以下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1)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背离的活动;

(2)与社团活动宗旨不符的活动;

(3)所需申报材料不全或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活动;

(4)纯商业目的的活动;

(5)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6)其它特殊情况不予审批的活动。

5、学生社团的活动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视为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未经审批私自进行外联运作的活动;

(2)活动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的活动;

(3)临时更改活动计划造成不良后果的活动;

(4)出现政治事件、群体事件或安全事故的活动;

(5)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活动。

四、加强学生社团分级管理,培育一批优秀学生社团 

1、每学年学院团委对各社团进行考核分级,将学生社团分为优秀品牌社团、一般社团和需整改社团三类。 

2.依据学生社团评定的结果,将从活动经费支持、活动场地保障、社团干部推优等方面予以不同程度的支持。 

3、连续两次被评定为需整改的学生社团,将向全院发文通告予以注销,其成员合并到同类社团中或解散。 

                                                          二O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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