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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知识学习


作者:编辑:来源:关键字: 发布时间:2012-04-17 点击量:1420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对本科毕业、成绩优良、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具体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办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仅指大学、学院),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规定的要求者,学校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
 
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两个层次。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审,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相应要求;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审,就表明学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实施办法》(试行)。
 
审核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有利于促进独立学院的全面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
 
三、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为了保证所授学位具有应有的学术水平,必须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单位的审定工作。在审定学位授予单位时,要按学科、专业,从学术力量、教学工作质量、科学研究基础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坚持条件,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学校,其本科所设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几项要求者,可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单位。
 
1.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办学条件,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其所设专业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规定;
2.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
3.师资队伍满足教学需要,能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4.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设施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
5.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四、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经正式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计划完整,符合下述1、2、3、4条标准者,当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2.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
 
3.有一定数量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4.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五、学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第三条中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对学院有何意义?
 
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学位委员会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的资格评审,是对学院自2008年以来的本科教育质量、师生员工精神风貌及其它各项工作的一次全方位评价和检阅。对学院来说,既是考验和挑战,因为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更是机遇,不但是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同时也是此后我院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预演”和铺垫。评审结果不仅关系到我院毕业生的学位颁发、学院社会声誉、招生就业形势、硕士点申请等学院的长远发展所需,也直接影响全体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通过评审可以帮助我院总结办学经验和教训,审视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进一步凝炼办学特色,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工作,对推动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有哪些?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包括学校办学与发展情况、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等8个一级指标,又分为35个二级指标。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包括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实践教学、教学过程及管理、教学质量等5个一级指标,又分为17个二级指标。
 
八、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保质保量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九、“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主要有申请初审审批三个程序。
 
1.申请: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学校,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初审:四川省学位办公室根据申请学校情况,组织专家评议组对申请学校进行综合评审。
3.审批:四川省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组进校考查评审意见,审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
 
详见《四川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实施办法》(试行)。
 
十、做好学士学位评建工作对学生有何意义?
 
1.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有没有学士学位对于毕业生求职有重大影响。
 
2.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最直接和最大受益者是学生。这是因为被评学校通过评建工作,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得到了进一步的凝练,师资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加大了办学资金投入,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教学管理水平有了提高,科研能力有了增强,从而提高了本科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能力与水平。学生的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因此得到了提高。
 
3.学校能否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事关在校生的前程和出路,事关毕业生的影响和声誉,影响毕业后工作的自信心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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