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组)


作者:编辑:来源:关键字: 发布时间:2013-03-29 点击量:1356

一、竞赛任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我院体育运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此召开学院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四、竞赛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4月12日。
 
五、竞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组:
 
径赛:
 
100、110米栏(栏高91.4厘米)、200米、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
 
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
 
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组:
 
大众健美操第三套等级动作(一级)
 
径赛:
 
100、100米栏(栏高84厘米)、200米、400米、400米栏、800米
 
1500、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
 
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七、参赛办法:
 
1、凡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竞技比赛的学生均可报名参
 
加。
 
2、报名时以系为单位,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各队每个单项可报六人,每人
 
限报两个单项,另可兼报两个接力赛。
 
    3、接力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
 
    4、参赛单位:
 
(1)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2) 管理系
 
(3)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4) 经济系
 
(5)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6) 外语系
 
(7) 艺术系
 
(8) 自动化工程系
 
八、竞赛办法
 
    1、各项比赛的裁判规则均按国际田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决赛时若遇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田赛运动项目(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和径赛100米、200米、女子100米
 
栏、男子110米栏有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按大会编排
 
分组一次决赛。
 
九、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1、健美操比赛录取前八名,按40、35、30、28、26、24、22、20计分
 
2、各项比赛(接力赛除外)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 计分。
 
3、当参赛人数不足规定录取人数时,则按参加人数减一录取名次计分。当参赛人
 
数不足三人,取消该项目。
 
4、接力赛录取前八名,按双分计分。
 
5、打破已承认的学院记录团体总分加10分,并给予个人奖励。   
 
6、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分别得分所累计,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一、二、三
 
名,女子团体总分一、二、三名,如遇总分相等,以打破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以
 
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健美操比赛按得分分值分别录取前八名。
 
7、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四名(其中两个名额为健美操名额)、体育道德风尚奖
 
两名,由主席团成员,及各队领队投票产生。
 
8、本次比赛设男、女优秀运动员奖各一名。
 
9、获团体各名次和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各单项获奖者、优秀运动员奖分别授予奖
 
牌,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10、如发现运动员冒名顶替,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其个人及所属的单位进行
 
处罚,取消本单位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
 
11、本竞赛规程经筹备小组研究决定公布执行,未尽事宜由筹备小组讨论修改和决
 
定执行。
 
12、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学院运动会筹备小组。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运动会筹备组
 
体育教学部
                                  
2013年3月
学院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政编码:614000
版权所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中心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