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2013]-9-2号通知关于下发《学院迎新工作中团学志愿者存在的若干问题管理条例(试行)》



2013级学院团学迎新工作将于9月6日到8日开展,根据以往迎新工作中志愿者屡次出现的问题,现将《学院团学迎新工作中志愿者存在的若干问题管理条例(试行)》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为保证学院迎新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规范迎新工作中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学院团学组织的制度建设,使团学工作更加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总则:本条例参照学院校纪校规、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团委研究讨论、征求各方意见后通过:

第一条、志愿者的工作纪律问题

    1、在迎新期间,所有志愿者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旷到、早退。

    2、参加迎新工作的志愿者,必须服从各点负责人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分配任务,不得懈怠,推诿工作,要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3、志愿者在迎新期间应做到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在迎新期间,如果出现任何工作纪律上的问题,迎新工作学生领导小组视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按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志愿者的商业行为问题

    1、在迎新活动期间,志愿者不得与新生及新生家长有任何商业交易行为和商业宣传。

    2、在迎新工作期间,不得利用志愿者(学生干部)身份与其他商家(同学)有任何方式的合作,变相实施商业行为。

3、在迎新工作期间,如发现其他志愿者有参与任何形式商业行为,应立即反映,不得知情不报。

4、在迎新期间,如发现以上任何违纪情况,立即报迎新工作学生领导小组讨论,并直接上报学院团委处理,视情况开除迎新志愿者队伍,开除学生干部职务,情节严重者给予团内处分。各系各部门迎新志愿者出现以上违纪情况,其直接负责人一并处罚。

第三条、志愿者的工作作风问题

1、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接受新生或新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回报”行为,如请客吃饭、送礼等。

2、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向新生及新生家长谋取私利。

3、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利用学生干部身份向新生及新生家长许以任何“空头支票”。

4、志愿者应牢记自己的使命,职责,一切为新生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做出向新生索要电话号码等无关此次工作的行为。

    5、迎新志愿者应踏实肯干、发扬志愿者服务精神,在迎新工作期间要保证工作的专注、统一,热爱迎新工作。

6、在迎新工作中所有迎新志愿者不得滥用职权,搞其他不正之风。

7、如发现志愿者中有发生以上违纪行为,报迎新工作学生领导小组处理,情节较严重者直接开除迎新志愿者队伍,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团委处理,开除学生干部职务。

第四条、志愿者的形象问题

   1、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在各点及校内公共场所应穿团委统一下发的迎新工作志愿者服装,不得出现穿戴不整、吸烟酗酒等行为,务必体现和维护学院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和风气。

   2、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与社会人员,校内同学等发生吵架,斗殴等行为。

   3、在迎新期间需统一穿戴学院团委下发的服装和工作

   4、如有志愿者发生以上有损学院形象、学生干部形象的情况,直接交由学院团委处理。

第五条、志愿者之间的协作问题。

    1、在迎新活动期间,志愿者们应发挥特长、团结互助、友好协作,遇事应从全局考虑,沉着冷静对待。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先上报各点带队老师,并上报迎新工作学生领导小组。

2、志愿者之间应相互交流与沟通、相互理解与支持,形成和谐、融洽的活动氛围,促进志愿者工作的有序进行与高效开展。志愿者之间不得因个人矛盾影响集体,不得为一己之私影响迎新工作大局。

3、如有志愿者个人问题影响到迎新工作的正常开展,迎新工作学生领导小组将会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六、迎新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1、迎新志愿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如有身体不适、物品遗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各点老师报告。

2、迎新志愿者应保障新生及新生家长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如在校内校外各点发现有新生及新生家长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各点老师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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