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2 点击量:114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保持院系学生干部的思想先进性,提高共青团干部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以适应院系团学工作的持续、健康、高速的发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第十期业余团校培训。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团的十七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青年团员的理想信念、法治观念,引导青年团员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养成学在前、走在前、干在前的优良作风,以青年的激情、责任和担当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广大青年展现我院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团员的良好风貌,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团组织生活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业余团校组委会
名誉校长:刘 越、谭经伟
校 长:田 冀
副 校 长:韩 雨
教务主任:纪晓艳、张志健、程一直、朱侠、林永年、王佳齐、胡伟、李娜
二、培训形式
本次业余团校教育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小组培训、交流,主题实践、自学等形式进行。
1、理论知识学习以讲座、专题讨论和自学等形式进行;
2、思想修养学习以爱国教育、学生干部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
3、身体素质以团队素质拓展训练、户外体育锻炼等方式进行;
4、时事政治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团的十七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
使全院共青团干部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激励同学们把握青春、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构建和谐校园。
四、培训对象
单位 |
对象 |
团委 |
2012、2013级学生干部 |
学生会 |
2012、2013级学生干部 |
学生团体联合会 |
2012、2013级学生干部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自动化工程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经济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管理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外语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艺术设计系团总支 |
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及14级各班团支书 |
五、学员管理
本期业余团校编制为九个班,学院团委、学生会、团联为一班,各系团总支各为一班。每班推选一名学员担任班级负责人,负责班级学员的管理、组织等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各班自定业余团校培训形式并参考《业余团校参考内容》(附件一)培训。
2、各系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开展的方案报备到团委审批,待审批后自行开展业余团校培训并将开展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做成《业余团培训安排表》(附件二),于5月15日前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四号办公楼(小白楼)309办公室)。
3、各系团总支于5月29日将本单位业余团校工作开展的图文资料以新闻稿或汇报稿形式报到学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七、培训时间
5月12日—5月29日
八、考勤、考核、奖励
1、培训人员每次提前十分钟签到,考勤工作由院、系组织部负责。
2、本次培训班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处分;因有事需晚来的必须请假,未请假迟到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按旷课处分。需请假的学员,由班级负责人初审后由团校教务处批准;院级干部直接由团委组织部批准。
3、参加培训的干部必须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及参加团校组织的一切活动,未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者将不发或缓发结业证书;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并颁发 “优秀学员”荣誉证书;经考核成绩不合格或缺席(含旷课和请假)课时数超过两节课者,不发或缓发证书。系团总支干部、团支书由教务主任成员、团委二级评定;院级干部由学院团委评定。
4、考核总分100分,60分以上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方式:总成绩=考勤成绩(30%)+活动成绩(40%)+心得成绩(30%)
结业评定和优秀学员评选由业余团校组委会根据各班学员考勤成绩和活动成绩以及培训心得情况综合考核,其中优秀学员评选的比例为10%,优秀学员将作为推优入党的重点推荐对象。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学员须认真填写《业余团校学员登记表》(附件三) 及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登记表中,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号、系别),交至本系团总支。(表格在学院团委网站下载打印)。
2、各系团总支将所有参加本次业余团校的学员信息以Excel表格形式汇总成《业余团校学员汇总表》(附件四),并在备注栏标注班级负责人(表格在学院团委网站下载打印)。
3、各系团总支将《业余团校学员汇总表》,《业余团校学员登记表》,一寸免冠照片统一收齐后于 5月15日21:00前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四号办公楼(小白楼)309办公室)。
4、《业余团校学员培训心得》(附件五),字数不得少于500字,未按时提交培训心得者将不发或缓发结业证书,各系团总支统一收齐后于5月29日之前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四号办公楼(小白楼)309办公室)。
附件一:第十期业余团校培训参考内容
附件二:第十期业余团校培训安排表
附件三:第十期业余团校学员登记表
附件四:第十期业余团校学员汇总表
附件五:第十期业余团校学员培训心得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