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7 点击量:1069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考核,培养一批专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学生干部,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学院将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文件为标准,现对学生干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办法作出如下:
一、建档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干部。
二、建档时间:
每学年从试用期结束开始,建立学生干部档案。
三、档案要求:
1、学生干部档案应资料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客观反映学生干部的相关情况。
2、学生干部档案为纸质,一式一份,遗失请尽快重新补办。
3、以下情况不予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已建立的应立即撤销:
(1)受到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党团处分的;
(2)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3)非正常原因离开学生工作岗位的。
4、学生干部档案修改、涂改无效,照片一律使用一寸标准照,正确规范填写,应加盖相应公章。
5、学生干部档案表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出生时间、加入部门时间和任职情况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档案表应当重新填写,或者由具有学生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改(或出具部门说明)并加盖公章。
6、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表,将在接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放入档案室,每学年进行整理归档。
四、档案管理:
1、注意保管,不得遗失。
2、学生干部档案需及时更新,内容包括干部职务变更、任免,党团处分等。
3、学生干部档案的最后鉴定,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
五、注意事项:
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进行干部档案信息的汇总,《学生干部档案汇总表》(见附件二)。各栏信息的填写须规范完整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于每学年第十周周五前上交至院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小白楼309办公室)并将由院团委组织部将所有信息归入学生干部资料库。
六、上交方式: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以“XX系学生干部档案汇总”命名将电子版信息打包发送至QQ邮箱3077621069@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小白楼309办公室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