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学生军训管理规定


编辑:admin_tyb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25-04-14 点击量:65

体育系学生军训管理规定

 

一、军训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国家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中规定:“学生军训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学校要纳入教学计划。军事技能课训练时间为2-3周,学生军训的具体内容按照重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作为高等学校实施军事训练教学的基本依据,明确规定军事训练教学的基本要求:“军事训练要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训练教学一般在一、二年级内完成。集中训练期间,要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为依据,对参训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训练和管理体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组织,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使学生在军事生活环境中经受锻炼,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素质和作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在《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与学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军训为必修课(必修实践课1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军训作为学生在校期间重要的学习和实践环节,为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增强训练实效,军训期间执行本规定。

 

二、学生军训守则

军训期间,要按预备役军人的标准和要求接受军事化管理,虚心学习部队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开展“四讲”活动,即讲纪律、讲团结、讲文明、讲风格,要认真遵守学院制定的《学生军训守则》:

l.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2.勇敢顽强,吃苦耐劳,积极参加军政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

3.执行军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守纪律。

4.认真执行各项勤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5.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不丢失损坏装备器材,不在建筑物和各种设施上涂写刻划。

6.讲文明礼貌,尊重领导、老师和教练员,团结互助,爱护集体荣誉。

7.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安全规定,防止各种事故。

8.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等,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军训日常制度和日常守则

(一)礼节规则

1.军训班、连、营、团各级教官、干部、带队教师为学生的各级首长。

2.进见和遇见首长或上级时,应当敬礼。

3.在室内,非直接首长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4.营门卫兵对出入营门的分队、首长和上级应当敬礼。

5.卫兵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

6.未列队的分队,不论在室内室外,当上级首长来到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或先见者发出“立正”口令(当人员处于坐姿时,应先发出“起立”口令),并由在场职务最高者向首长敬礼和报告。

7.参加集会,当奏国歌和升国旗时,列队学生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未列队的学生,戴军帽时行举手礼,未戴军帽的行注目礼。 

(二)军容风纪规则

1.军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训练时着全军训服装;开饭、连集会、点名、室内教育、课外活动等集体活动时,按团规定着装;在团规定的换洗衣服时间,可着便服,在室外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2.男学生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学生不准烫发、发辫不准过肩。

3.着军服时,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佩戴非统一指定的徽章、标志。

4.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

5.进入首长室内前,要喊“报告”或敲门;进入同学和其他人员宿舍前,应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6.在室内要脱帽。因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的最高首长临时规定。

7.要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行走时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8.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9.军训团建立军容风纪检查制度,营门卫兵和军容风纪纠察队对违反军容风纪者,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纠察和严重违反军容风纪者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扣留并严肃处理。

(三)请假销假制度

1.参训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逐级请示,按规定权限批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2.请假一日以内的,学生由连指导员批准,干部(领队老师)由军训团领导批准。请假二日以上的,一律由军训团领导审批。  

3.学生外出时,需持学生证和请假批准条。由领导逐级交待注意事项,明确归队时间。

4.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逐级销假。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学 工 办

                                      2021年09月5日


学院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政编码:614000
版权所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中心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