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5 点击量:2330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建团100周年,激励和鼓舞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
注:学校团委将在以上各项目中择优评选“十佳”
(二)集体项目
1.优秀团支部
2.优秀学生社团(星级社团)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个人基础条件
1.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成绩优良,学年(或学期)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前30%,无不及格记录。
4.遵规守纪,学年内无处分记录、无违规违纪情况。
5.团龄在1年以上(青年志愿者除外)。积极参与各类团的活动、团的组织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团员在2021年度教育评议中为优秀。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和其他团的学习活动。
7.为在籍团员(青年志愿者除外),团员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完整。
8、参评青年志愿者的,志愿四川平台志愿服务认证时长需满足以下要求:
大一:累计达到5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6小时。
大二及以上:累计达到8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16小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推荐单位要依据择优认证条件(详见附件)结合申报个人的情况,择优推荐相关人员参评。青年教师参照此条件参评。
(二)优秀团支部基础条件
l.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团组织稳定性强,成立满1年。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大学习”等规范落实,团员管理监督有力,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团费收缴及时,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所属团员、团干部均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认同度高。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各系团总支依据上述条件,结合申报团支部的情况择优推荐。
(三)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本学年参与团联大例会出勤率达到90%及以上。
2.协会本年度招新人数以注册登记为准的至少在20人以上(包含20人),或较前年上涨30%及以上。
3.学年申报活动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或参与各级各类活动达到3次及以上。
4.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会费使用合理,借用物资归还率为100%,且无损坏情况的。
5.协会组织机构完整,会长、副会长等主要负责人无离职情况。
6.协会符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健康、文明,能够集中体现当代青年团体良好精神风貌。
7.开展或以协会名义参与的活动中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未造成恶劣影响。
8.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协会自身义务,在师生群体中取得较好影响,协会群体赢得广泛好评。
9.各项评优申报材料完整,内容真实有据可依。
三、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4月6日-4月10日)
优秀个人类:申报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支部评议推荐后,交由所在团总支审核。对于未达到认证项目要求,但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可经支部推荐,由所在团总支进行审核并推报至团委。
优秀团支部:申报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交由所在团总支初评。对于未达到认证项目要求,但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自主申报,经团总支推荐,由校团委进行审核。
优秀学生社团:该项目评选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
(二)系级初评、推荐(4月11日-4月17日)
由团总支对各项目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出推荐个人(含择优推荐参评十佳的个人)和集体,并在系内进行公示。
(三)校级复核(4月18日-4月24日)
由校团委对各团总支报送的推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予以择优认定。
(四)宣传表彰(4月24日以后)
各总支和团委对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线上线下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
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程序严格
落实表彰先进青年开展民主评议的要求,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各个人项目原则上不兼得。各团总支确定推报个人及团体后,要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三)坚持推报规范
各申报团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各团总支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对申报个人或团体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各团总支请于4月17日前向校团委组织部报送以下材料:
优秀团支部推荐汇总表、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申报个人、团体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仅推荐参评十佳人员需要);系内公示照片(线上截图,线下照片)。
以上材料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需由党总支签字、团总支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3077621069@qq.com。
未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各总支负责核验,保存。
(四)积极回应关切,化解矛盾
在公示有效期内,所有申报个人及团体有权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对于申报个人及团体提出的异议,团总支须对其所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复审,审查无误后,应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诉人或团体对公示异议的处理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强化宣传
各级团组织要利用此次评优机会,加强榜样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自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共青团的影响力。
注: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3-7820047)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