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5 点击量:1050
2017级学院迎新工作将于9月11日到13日开展,根据以往迎新工作中志愿者屡次出现的问题,特制定《学院迎新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学习和教育做好学生志愿者管理,切实服务迎新工作。
指导思想:按照“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相关要求以及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团干部“去四化”、“强三性”的政治要求,规范迎新工作中学生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
第一条、志愿者的工作要求
1、在迎新期间,所有志愿者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旷到、早退,按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牌,工作牌要做到一人一牌、人牌对应。
2、参加迎新工作的志愿者,一律使用普通话和礼貌用语,必须服从各点负责人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分配任务,不得懈怠,推诿工作,要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做到诚挚服务、礼貌待人、吃苦耐劳、无怨无悔。
3、志愿者在迎新期间应做到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嬉戏打闹等损害学生干部形象和破坏迎新秩序的事情发生。
4、志愿者在工作中,提高政治性和纪律性,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清楚或一知半解的事情不胡乱解答,无法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告负责老师。
第二条、志愿者的商业行为问题
1、志愿者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的商业交易行为和商业宣传行为,对发现的校园内违规商业活动应及时制止和上报。
2、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者(学生干部)身份与商家(同学)有任何方式的合作或变相实施商业行为。
3、在迎新工作期间,如发现其他志愿者或身边的同学有相关商业行为或参加商业行为的,应立即向老师报告,不得知情不报。
第三条、志愿者的工作作风问题
1、迎新志愿者应踏实肯干、发扬志愿者服务精神,在迎新工作期间要保证工作的专注、统一,热爱迎新工作。
2、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接受新生或新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回报”行为,如请客吃饭、送礼等。
3、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向新生及新生家长谋取私利。
4、在迎新工作期间,志愿者不得利用学生干部身份向新生及新生家长许以任何“空头支票”。
5、志愿者应牢记自己的使命、职责,做好新生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做出向新生索要电话号码等无关迎新工作的行为。
6、在迎新工作中所有迎新志愿者不得滥用职权,搞其他不正之风。
第四条、志愿者之间的协作问题
1、在迎新活动期间,志愿者们应发挥特长、团结互助、友好协作,遇事应从全局考虑,沉着冷静对待。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先上报各点带队老师。
2、志愿者之间应做好相互交流与沟通、相互理解与支持,形成和谐、融洽的活动氛围,促进志愿者工作的有序进行与高效开展。志愿者之间不得因个人矛盾,影响集体,不得为一己之私,影响迎新工作大局。
第五条、志愿者奖励和处分
1、迎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各岗位工作情况给予志愿者,“迎新工作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
2、在迎新期间,如果出现任何工作纪律上的问题,取消迎新志愿者资格,是学生干部的开除学生干部职务和身份,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迎新期间,志愿者进行任何商业行为,取消迎新志愿者资格,是学生干部的开除学生干部职务和身份,情节严重者给予政、纪处分,志愿者所在组织和部门及部门负责人一并处理。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