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理工团〔2021〕9 号共青团 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级团学组织:

2020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各级团组织 、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届二中 、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全校团组织范围内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集中展示学校共青团2020年工作主要成绩和重要进展 ,激励基层团组织 、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高标准完成 2021 年重点工作 ,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在学校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个人项目:

学校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优秀团干部(择优评选“十佳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择优评选“十佳优秀团员”)

优秀青年志愿者(择优评选“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

校园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自强之星”、 “科创之星”

(二)集体项目:

学校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优秀团支部(择优评选“示范性团支部”)

优秀学生团体

优秀团属媒体平台二、评选条件

(一)个人基础条件(在籍学生):

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 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学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2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上,无挂科记录。

学年内无处分记录、无违规违纪情况。

团龄在 1 年以上、积极参与各类团的活动、团的组织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和其他团属 学习活动。


团员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完整。

团员在 2020 年度教育评议中为优秀。

除满足以上基础条件外,申报个人还需满足一定数量申报认证条件(详见附件),方可提出对个人项目的认证申请。

(二)个人基础条件(青年教师):

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 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学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2 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团龄在 1 年以上、积极参与各类团的活动、团的组织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和其他团属学习活动。

团员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完整。

团员在 2020 年度教育评议中为优秀。

(三)团体基础条件:

团队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在团体组织或参与的活动中能够积极地体现社会主义心价值观、展现优秀的团体形象、展示成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团体能够积极地参与校内各类活动 ,并取得一定成效 。除满足以上基础条件外 ,申报团体还需满足一定数量申报认证条件(详见附件),方可提出对团体项目的认证申请。

三、评选办法

申报优秀个人、团体,除满足以上基础条件外,还需满足一定数量认证条件(详见附件)。

本次评优采用“n+x”评选模式:“n”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对应称号,不限名额;“x”指满足部分认定条件的,可向对应团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经团总支审核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团委最终评审。

在本次评选工作中,经团总支推荐,团委复核后,获评 “优秀团支部”的,可由对应团组织直接推荐支部所属 1 名团干部、 2 名团员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在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中,获评“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的团总支,可直接推荐 1 个团支部、4 个团干部、8 个团员参评对应称号。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4 月 12 日-4 月 18 日):

个人类:申报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支部汇总后,交由所在团总支审核。对于未达到认证项目要求,但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可经支部推荐,由所在团总支进行审核并推报至团委。

团体类:申报团体结合团体实际情况,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交由所在团总支初评。对于未达到认证项目要求,但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体,可自主申报,经团总支推荐,由校团委进行审核。

(二)系级初评、推荐(4 月 12 月-4 月 18 日):

由团总支对各项目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出推荐个人和集体,并作出公示。在公示有效期内,所有申报个人及团体有权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对于申报个人及团体提出的异议,团总支须对其所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复审,审查无误后,应及时以公开方式告知申诉人或团体对公示异议的处理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校级复核(4 月 19 日-4 月 21 日):

由校团委对各团总支报送的推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认定,对各团总支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择优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

(二)坚持程序严格。落实表彰先进青年开展民主评议的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团体和个人均需自主申报,并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各级团组织确定推报个人及团体后,要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坚持推报规范。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要指导申报团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

各团体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团体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级团组织请于 4 月 19 日前向校团委组织部报送以下材料:

优秀团体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详见附件)以及申报个人、团体的申报表、认证项目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需由团总支签字并加盖团总支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3077621069@qq.com

注: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3- 7820047)。

附件 1:《青年五四奖章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2:《优秀团干部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3:《优秀团员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4:《优秀青年志愿者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5:《校园之星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6:《优秀学生团体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7:《优秀团支部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8:《优秀团属媒体平台评定细则、申报表》

附件 9:《优秀团体推荐汇总表》、《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 10:《2020-2021 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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